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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在開發商看來,可能只是幾張紙。
33歲的鄭先生是西安市蓮湖區恒天國際城的業主,2018年,樓盤開發商在售樓部推銷理財車位,“按照市場價15萬購買一個車位,我擁有四年的使用權,四年后,開發商收回車位,歸還我本金并給我4.8萬元收益?!?/p>
鄭先生覺得收益還可以,就作為乙方購買了這樣一個理財車位,并和甲方開發商陜西恒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恒天國際城車位協議書。
協議書的簽訂時間為2018年9月23日。協議約定,車位使用權價款為15萬元。自簽訂協議起滿4年,甲方按本條款收回車位的,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即已收取的車位款總金額向乙方全額退款,并給予乙方已付車位款總金額32%(年利率8%)的經濟補償。
“在四年使用期間,我按時繳納車位管理費,今年1月,協議期結束后,我向開發商退回了車位,并要求返還我的車位本金15萬和四年的收益4.8萬元,共19.8萬元,”鄭先生說,他也填寫了申請記錄表,但什么時候能拿到退款,開發商最開始以地產運作困難為由,推到4月,到了4月,他再次聯系時,又推到6月,也不愿意給書面的東西,只是推。
鄭先生說,據了解,有十幾名業主有和他一樣的遭遇。
4月25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前往陜西恒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營銷的工作人員孟女士稱,公司資金緊張,6月會解決此事。記者要進一步采訪時,孟女士就不愿意說了。
公司辦公室負責人稱,知道這事,這是營銷口的,公司正在協調,具體情況還要問營銷人員。
鄭先生說,他實在無法相信這樣的開發商了,下一步,如果再拿不到退款和收益的話,會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華商報記者 卿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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